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4-14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决定招聘5455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等其他条件;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2017年)》(见附件1)。

  四、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另需邮寄驾驶证复印件和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报考安保人员岗位的另需邮寄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sxftzhb@126.com。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755日。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2.组织书记员岗位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组织文员岗位人选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4.组织安保岗位人选进行体能测试;

  5.书记员、文员岗位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安保人员岗位根据体能测试结果,体能达标者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纳、信息技术人员、驾驶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初步筛选后,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工作,派遣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以续签。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工作人员薪资高于河南省郑州市当地人民法院同等条件人员薪资标准(具体薪资标准另行通知)。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邮编450047

  联系电话:010-67551942010-67551959010-67551960(传真)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2017年)》 [点击下载]

     2.《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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